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人: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2017/11/17 15:20:48 浏览次数:351次
自2014年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以来,省中心按照国家总局、省局有关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化妆品监测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省中心以各市中心为抓手选取了安徽省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庐江县皮肤病医院等26家单位省一级网络监测单位,各哨点单位都有分管领导负责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点。二是建立健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明确不良反应信息收集、上报、分析、评价和反馈制度,组织化妆品不良反应培训,提高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每季度对各市及省一级网络监测单位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并实时在省中心网站上公布监测数据。三是严格审核,确保报告质量。要求各报告单位严格按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南》(草案)规范填写报告,确保报告质量。各市中心严格规范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接收、审核、评价等工作,及时告知报告单位进行核实修改,有效保证了报告的质量。四是强化沟通,提高业务水平。省中心注重加强与各兄弟中心的业务联系,参与山东省、北京市等中心的化妆品监测课题研讨,学习和借鉴了先进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同时省中心领导先后多次赴外省调研,特别是对辖区内的监测单位和皮肤病专科医院开展了深入的调研,就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探讨,指导监测单位做好监测工作。
截止今年10月底,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达1006份,覆盖全省16个市,百万人口报告数达15份。其中医疗机构648份,占64.3%,报告数据中特殊用途化妆品报告105份,非特殊用途化妆品901份。
一是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省中心以各市中心为抓手选取了安徽省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庐江县皮肤病医院等26家单位省一级网络监测单位,各哨点单位都有分管领导负责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点。二是建立健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明确不良反应信息收集、上报、分析、评价和反馈制度,组织化妆品不良反应培训,提高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每季度对各市及省一级网络监测单位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并实时在省中心网站上公布监测数据。三是严格审核,确保报告质量。要求各报告单位严格按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南》(草案)规范填写报告,确保报告质量。各市中心严格规范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接收、审核、评价等工作,及时告知报告单位进行核实修改,有效保证了报告的质量。四是强化沟通,提高业务水平。省中心注重加强与各兄弟中心的业务联系,参与山东省、北京市等中心的化妆品监测课题研讨,学习和借鉴了先进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同时省中心领导先后多次赴外省调研,特别是对辖区内的监测单位和皮肤病专科医院开展了深入的调研,就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探讨,指导监测单位做好监测工作。
截止今年10月底,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达1006份,覆盖全省16个市,百万人口报告数达15份。其中医疗机构648份,占64.3%,报告数据中特殊用途化妆品报告105份,非特殊用途化妆品90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