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中心与人民医院会商推进县级医院药械安全监测报告工作
发布人:太湖县ADR中心 发布时间:2018/6/27 10:39:32 浏览次数:239次
6月21日,太湖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率县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一行前往县人民医院会商推进药械安全监测报告工作。
县局分管负责人肯定了该院在药械安全监测报告工作上取得的成绩,指出上半年药械安全监测报告工作的不足之处。并就近两年监测报告数据进行分析,寻求更好方法使报告工作更加及时、准确、规范地开展。
医院负责人表示,医院高度重视药械安全监测报告工作,已推行了多项积极举措。同时,在医院工作实际上,也总结发现护理人员往往是不良反应发生的第一知情者,能全面了解不良反应发生的全过程,易与经治医生有效沟通,掌握患者信息,能细心、耐心地填报不良反应过程描述等要求较高的工作环节。为进一步扎实开展药械安全监测工作,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报告的责任主体:由临床医生调整为以护士为主,每个临床科室明确联络人,由护理部门牵头,与药械科合作。县医院还将制定药械安全监测报告工作考核制度,以更好开展药械安全监测的报告工作。
县中心此次与县人民医院会商,积极探索完善药械安全监测的科学化、制度化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县医疗机构药械安全监测报告工作的开展,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