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中心关于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制度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admins 发布时间:2018/6/7 12:05:35 浏览次数:1245次
皖药监测综〔2018〕26号
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关于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制度培训班的通知》(监测与评价综〔2018〕10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中心认真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会。
附件:监测与评价综〔2018〕109号--关于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制度培训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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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